《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信誉办理规则》近来出台,将六种详细行为列为失期行为,分别是:不以维护立异为意图的非正常专利请求行为,歹意商标注册请求行为,违背法令、行政法规从事专利、商标代理并遭到国家知识产权局行政处罚的行为,提交虚伪资料或隐秘重要现实请求行政承认的行为,适用信誉许诺被确定许诺不实或未实行许诺的行为,对作出的行政处罚、行政判决等有实行才能但拒不实行、躲避实行的行为。
一起,规则进一步清晰,存在非正常专利请求行为,但能够及时纠正、自动消除结果的,能够不被确定为失期行为,以此引导非正常专利请求人活跃纠错。
《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信誉办理规则》近来出台,将六种详细行为列为失期行为,分别是:不以维护立异为意图的非正常专利请求行为,歹意商标注册请求行为,违背法令、行政法规从事专利、商标代理并遭到国家知识产权局行政处罚的行为,提交虚伪资料或隐秘重要现实请求行政承认的行为,适用信誉许诺被确定许诺不实或未实行许诺的行为,对作出的行政处罚、行政判决等有实行才能但拒不实行、躲避实行的行为。